俄罗斯和中国刑事立法中使用电子支付手段进行欺诈的原则
在文章中,作者考虑了俄罗斯和中国刑事立法中使用电子支付手段进行欺诈的原则。 注意力集中在两国的执法实践上。
关键词:量刑原则,刑法反击,犯罪的性质和公共危险程度,使用电子支付手段的欺诈,俄罗斯刑法典,中国刑法典。
社会危险行为的可处罚性问题是刑法中的主要问题之一。 在现代时期,科学家们震惊地注意到大多数刑法机构的监管作用有所下降,包括与比例惩罚的难以定义有关<1>,量刑中存在重大错误<2>,无法将罪犯造成的伤害充分转化为特定类型和数量的惩罚<3>。 俄罗斯联邦《刑法典》特别部分的新规范正处于实际批准阶段,在某些情况下,执法人员仍然没有认领,因为其中所载行为可惩处性的想法只受制裁内容的限制,而不是在对更高级司法案件的解释中加以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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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Podroikina I.A.俄罗斯刑事立法中刑事处罚制度建设的理论基础:Dis。 ... 医生 尤里德 科学'。 鄂木斯克,2017年。 第5页。
<2>Enikeeva L.F.根据犯罪的总体来区分和个性化惩罚:Dis。 ... 坎德。 尤里德 M.,2006。 第4页。
<3>Kryukov V.v.刑事处罚的目标:概念,类型,成就机制:Dis。 ... 坎德。 尤里德 科学'。 萨拉托夫,2017年。 第4页。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立法中,刑法禁令存在的时间较长,但在这种情况下存在实际困难。 它们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典》规范中制裁建设的特殊性有关,也与内容相同、处罚严重程度不同的行为的相对混合和交叉有关。 这种情况之所以成为可能,是因为对刑法规范进行了全面修订,导致1997年通过了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典》,其目的是将市场经济机制建立过程中出现的新型越轨行为定为刑事犯罪。 在电子技术迅速发展并融入各级经济关系的背景下,刑法禁令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中的最终统一尚未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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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潘冬梅,高明学。 中国刑法的形成与发展//圣彼得堡国立大学公报. 系列:法律。 2018. 卷。 9. 问题。 2. 第215-229页。
在上述指导下,可以确定使用电子支付手段进行欺诈的一般和特殊量刑原则。
国内科学家确定了不同数量的量刑原则,将其定义为量刑一般原则所依据的指导方针<5>。 其中包括合法性,人性化,个性化<6>,刑事责任的差异化<7>,刑事镇压措施的经济性<8>。 量刑的原则与刑法的一般原则相结合,并辅以判决中的确定性、合理性和处罚动机等立场。 相反,一些作者为刑法原则层次结构的论点辩护,将量刑原则孤立为从属集,认为它们在量刑中纠正和直接司法自由裁量权<10>。 对所表达的意见的分析使我们能够得出结论,量刑原则是其遵守所犯罪行的基本标准,决定了俄罗斯联邦刑法典第60条规定的量刑一般原则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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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Shkredova E.G.量刑原则作为其司法//刑法的标准之一。 2016. N2. 第102-108页。
<6>Menshagin V.D.根据苏联刑法适用惩罚的基本原则//根据苏联刑法适用惩罚/Ed。 V.D.Menshagin,N.D.Durmanov。 M.:Gosyurizdat,1958。 第3-17页。
<7>Nepomnyashchaya T.V.刑事处罚的目的:一般原则,标准。 鄂木斯克:鄂木苏出版社,2003年。 第22页。
<8>Burganov r.S.刑法原则和量刑原则:Dis。 ... 坎德。 尤里德 科学'。 喀山,2006年。 第110页。
<9>Bazhanov M.I.根据苏联刑法实施惩罚。 基辅:Vishcha shkola,1980。 第14页。
<10>Sabitov R.A.刑事处罚原则//法律科学和执法实践。 2017. N2. 第59-65页。
基于此,有必要确定量刑的一般和特殊原则。
与此同时,一般原则以俄罗斯联邦刑法典第2章的规定为基础,包括合法性,法律和法院面前人人平等,正义和人道主义。 俄罗斯联邦刑法典第3-7条的规定反映在其所有规范中,因此可以归因于量刑原则。
而特别原则则应包括惩罚的个别化、规定的惩罚与实现《俄罗斯联邦刑法》第43条所规定的惩罚目标的可能性相一致、区分刑事法律影响(即在施加惩罚或使用其他刑事措施之间作出选择的可能性)。 这种方法在科学文献<11>中已经部分合理,并且似乎是合理的,以便研究使用电子支付手段实施欺诈的量刑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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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Ryabko N.V.关于量刑的概念,目标和原则的问题//法学家-Pravoved。 2017. N2. 第59-63页。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典》和《俄罗斯刑法》中,强调了一般原则,其中包括合法性、平等和遵守所犯罪行的惩罚(第3-5条)。 在科学文献中,有人建议将人道主义条款纳入原则体系<12>;与此同时,与俄罗斯一样,刑法的一般原则反映在量刑原则的结构中。 在我国的立法和法律学说中,一元论制度占有主导地位,根据这一原则,其个人化原则在刑罚的实施中起着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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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潘冬梅,高明轩。 中国和俄罗斯刑法原则的比较分析//lex russica. 2018. N12. 第119-131页。
<13>刘明翔。 中国的犯罪共谋制度作为一元论制度//圣彼得堡国立大学公报。 系列:法律。 2018. 卷。 9. 问题4。 第584-592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典》,区分刑事法律影响也可以被认为是一项特殊的量刑原则,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典》第三十七条规定了对犯有轻微罪行的人不予处罚的规定。
因此,《俄罗斯联邦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典》规定的一般和特别量刑原则一般是相同的,而且--具有不同的价值基础和保护关系的结构--同样适用于根据犯罪的性质和公共危险程度实行公平的惩罚。
关于使用电子支付手段进行欺诈的制裁,应该指出,根据俄罗斯联邦刑法典第159.3条,欺诈行为可归类为轻微(第1部分),中等严重(第2部分)或严重(第3部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典不知道犯罪的分类,但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进行比较分析,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后 因此,与违反社会主义市场秩序有关的犯罪在严重程度上不如财产犯罪。
考虑到俄罗斯和中国刑事立法中存在使用电子支付手段的欺诈的主要和合格成分,可以得出结论,判决的一般和特殊原则在法院的程序活动中推断如下:
-合法性原则-在评估行为是否符合使用电子支付手段实施的欺诈行为的法律特征时;
-法律和法院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在评估应负刑事责任的人的犯罪性时;
-司法原则-在评估犯罪的公共危险的性质和程度,其后果和犯罪者的身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典规定对被告的"案情"进行单独评估,以帮助揭露其他人的犯罪活动,如俄罗斯联邦着名的刑法典投降概念);
-人道主义原则-在评估以监禁形式对一个人施加惩罚的可能性时(应该指出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典中没有规定这样的原则);
-惩罚个性化的原则-在评估被绑架者的规模,被告在犯罪中的作用以及有关其身份的其他数据;
-区分刑事法律影响的原则-俄罗斯联邦刑法典第159.3条第1部分和第2部分是中小重罪,其实施不排除使用司法罚款,而不是惩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典第195条允许拒绝适用惩罚,如果犯罪造成的损害不是比较大;此外,根据俄罗斯联邦刑法典第159.3条的任何部分,可以适用缓刑;
-规定的惩罚与实现惩罚目标的可能性相一致的原则-在确定最终惩罚时使用主要和附加,在确定罚款数额作为强制性附加惩罚。
因此,可以得出结论,量刑的一般原则涵盖了刑事镇压措施的经济性,选择惩罚类型和规模的合理方法以及惩罚的必然性。 为了实行公平的惩罚,必须考虑到所犯罪行的性质和公共危险程度以及犯罪者的身份,减轻和加重情节的存在,以及所施加的惩罚对被定罪者的纠正及其家庭生活条件的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实行对个人侵占资格的澄清,这些澄清被送往下级法院,但没有在公开报刊上公布,尽管其数量相当大(例如,2019年7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取消了103项澄清,将其总数减少到561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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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已推翻103项司法澄清//新华网。
合法和发达的私营经济部门的存在被正确地认为是促进包括跨国犯罪在内的积极有组织犯罪发展的一个条件。 由于俄罗斯和中国经济中私营部门的形成过程在时间上大致重合,这既影响了实施经济犯罪的有组织犯罪集团的形成,也影响了俄罗斯和中国犯罪结 高科技市场的发展及其简化的跨境运作反过来有助于积极开发其用于犯罪目的的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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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后苏联时期在俄罗斯的Repetskaya A.L.中国有组织犯罪//俄罗斯联邦刑法:执法问题和改进前景:全俄科学和实践会议材料收集/Ed。 由R.A.Zabavko。 伊尔库茨克:俄罗斯内政部东西伯利亚研究所,2018年。 第94-98页。
意识到这一点,中国法院利用刑法规范中固有的所有惩罚潜力,这些规范规定了使用电子支付手段实施的欺诈和其他犯罪行为的责任。 特别是,当一个有组织的团体犯罪时,即使该团体的活动没有对公民的公共安全,生命和健康构成威胁,也会判处高达46%的法院判决并判处死刑<16>。 例如,在2018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审理了有组织团体和社区对2.9万人犯下的经济犯罪刑事案件5489件<17>。 自2016年以来,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务部登记的电子支付欺诈所占份额约为与金融欺诈有关的犯罪总数的三分之一,其中多达一半是集体或多集犯下的。 在很大程度上,这是通过信用卡余额兑现资金的困难机制促成的。 在这方面,涉及使用电子货币的欺诈行为高达80%涉及在银行卡上进行非法交易<18>。 2016-2018中这种类型的登记犯罪数量下降(每年减少20%)可以通过受害者本身对执行此类操作感兴趣的事实来解释,他们知道他们采用非法的方法兑现资金。 在这方面,他们在丢失时没有表现出与执法机构联系的重大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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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Troshchinsky P.V.打击中国犯罪的斗争:监管方面//俄罗斯法律杂志。 2015. N8. 第47-58页。
<17>201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主要工作成果//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18>在中国,欺诈水平已经连续第三年下降//IA Regnum。
此外,中国执法实践的特点是广泛使用行政,法律和技术控制,使其难以实施与利用电子技术有关的犯罪。
因此,在2015的春天,南京警方(PRC)公安股的员工拘留了8参与信用卡欺诈的人。 刑事案件是应一名公民的要求发起的,该公民的信用卡数据由欺诈者使用的特殊设备读取并连接到ATM。 在调查期间,被拘留者参与了16次类似行动的事件<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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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中国新闻网:该犯罪集团已被曝光使用银行卡进行诈骗。
综上所述,可以得出结论,俄罗斯和中国立法中涉及电子支付手段的欺诈行为的量刑原则没有统一披露,但这并不妨碍强加合法和合理的判决。 根据研究俄罗斯法院审议的刑事案件材料的结果,可以注意到上诉案件没有改变任何判决。 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司法活动,在大多数情况下改变判决是一反常态的(高级法院主要审查判处死刑或无期徒刑的判决,因为2007年法律规定了这一义务<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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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中国:大赦国际欢迎最高法院对死刑判决的复审,呼吁彻底废除死刑:新闻稿//大赦国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