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法编纂之道
文章分析了我国现代民法编纂的过程,对我国民法编纂的历史概况,提出了私法编纂的问题,并分析了这些问题的政治、经济等根源。 值得注意的是,在传统的中国只有刑事(公)法。 基于刑法规则的法律传统持续了2000多年,直到二十世纪初。 中国还没有走上法制现代化、民法编纂的道路。 在1929-1930年。 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民法典是在瑞士和德国民法典的基础上通过的,同时反映了日本、法国和苏联民法典的经验。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开始了广泛借用苏维埃社会主义法律,包括民法的阶段。 然而,编纂的尝试被证明是不成功的,其原因是法律虚无主义和当局缺乏必要的关注。 从行政计划向自由市场经济的过渡促使立法者暂时放弃编纂民事立法的想法:决定采用几项特别法律,而不是一项编纂法律。 在二十一世纪,中国民法编纂的新阶段开始了。 200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稿出版,没有明显的理由被遗忘。 在2014中,民事立法的编纂过程变得更加活跃,并且在2017中,通过了未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部分。 根据《民法编纂方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应于2020年3月整体通过。
关键词:中国立法;民事立法;编纂;私法精神;法律虚无主义;法律传统;公共财产。
在传统的中国,只有刑法或公法,而古罗马所知的私法则没有法律上的固定。
魏国时代(公元前445年至公元前225年),首次进行了中国法律文书的系统化。 由部长李逵实施。 创建了第一个代码-"法经",由6部分(1)组成:1)盗窃;2)谋杀;3)监禁;4)拘留罪犯;5)混合规定;6)一般规定<3>。 所有六个部分都致力于犯罪和惩罚。 该法典经过修订和补充,一直适用到中国最后一个清朝(1644-1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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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见:何清华。 一个新的研究"法经"//法理学。 1998N2. 第15页
在不懂私法的中国古代,民事纠纷都是借助刑事处罚来解决的,原来形式的法律制度听起来完全像"惩罚"。 法律规定,在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况下,债务人必须用竹签惩罚,而且,监禁长达一年半。 不履行婚约可能导致犯罪者(作为一般规则,一家之主)被监禁。
以刑法至上为基础的法律传统持续了两千多年,直到20世纪初天朝帝国走上了法制现代化的道路,开始了民法的编纂。 1911年,出版了民法典草案,由于清朝灭亡而没有通过。
1929-1930年,通过了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民法典,由5节组成,分为29章和1225条。 它是建立在瑞士和德国民法法典的模型上,同时反映了日本、法国和苏联民法法典的经验。 该守则得到了外国法律学者的积极评价。 然而,该代码被命令长期居住,因为它在1949中取消了对已建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的影响。 本守则经修正后,目前在台湾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开始了广泛借用苏维埃社会主义法律,包括民法的阶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的编纂是在直接使用1922年和1964年RSFSR民法典及其草案,1961年苏联和加盟共和国民事立法的基础以及1939-1951年苏联民法典草案和1931年苏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初稿是在1957年编写的,第二稿是在1964年。 然而,这两次编纂的尝试都没有成功,其原因是法律虚无主义和当局缺乏必要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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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参见:王志华。 苏联法律对中国法律影响的思考//华东政法大学公报. 2008. N1. 第95页。
<5>见:郝特川。 中国民事立法编纂的历史//合法性。 2016. 7月12日
1978年召开的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启了一个新时代--中国改革开放的时代。 这一政策确立的经济自由和贸易发展原则暴露了规范民事关系的实际需要。 与改革开放政策直接相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稿于1982年制定。 然而,这个草案也没有碰巧成为一个代码。 从行政计划经济向自由市场经济的过渡与社会经济结构的复杂和不稳定有关。 这促使立法者改变民事立法的策略,暂时放弃编纂民事立法的想法。 会议决定采用一系列特别法律,而不是一项编纂的法律,这些法律最终可以作为未来法典的部分(部分)使用。 这些法律--未来民法的单独部分--特别包括1986年民法总则、199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2005年《财产权法》、2009年《侵权责任法》、2001年修订的《婚姻法》、1985年《继承法》、1991年《收养法》。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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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参见:杨立新。 我国民事立法编纂的实际问题。 北京,2018年。 第14页。
随着二十一世纪的到来,中国民法编纂的新阶段开始了。 200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稿出版,没有明显的理由被遗忘。 2014年,民事立法的编纂进程开始突飞猛进,很快就取得了第一批成功。 201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第一部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基本规定》为题通过。 根据《民法编纂方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将于2020年3月整体通过。 在没有任何"不可抗力情况"的情况下,世界上最新的民法典将在几个月内获得"生命权"。
回顾过去,我们注意到自1911年民法典草案制定至今已经过去了100多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没有编纂民法的情况取决于并取决于许多因素,在我看来,其中最重要的是国家的政策。
1911年的民法典草案由于清朝灭亡而没有成为法律。 1929-1930年的第一部《中华民国民法典》在国民党政府被推翻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废除。 由于该国众所周知的政治状态及其领导层的法律虚无主义,由中国共产党的至高无上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1950-1960的民法典草案没有通过。 缺乏经济和社会激励措施也对1982年和2002年的私法编纂产生了影响。 直到2014年10月,十八届中共中央四中全会通过了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编纂计划》的决议,情况才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 根据许多科学家的说法,中国执政党的领导人决定编纂民事立法,考虑到它具有特殊的历史意义。 虽然"法律是一般意志的表达",正如《法国人权和公民权利宣言》第6条所述,但与此同时,某些伟大公众人物在某些时候的意志可以对立法的编纂产生决定性 政治家对法律制定过程直接影响的一个例子是法国民法典,该法典于1804年在拿破仑皇帝的赞助下通过。
影响民法编纂的第二个因素是该国现有的经济结构,这与所奉行的政策直接有关。 在社会主义中,这种生活方式是一种计划行政经济,当主要生产资料属于国家和集体,个人只能拥有个人消费的东西时。 在中国,个人之间的货物一次是严格禁止的,交易可能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尽管实行了改革开放政策,但中国经济仍然以公有制为基础。 后一种情况对中国多年来没有民法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进一步。 《民法典》是关于人权和公民权利的法律。 在俄罗斯,民法典被称为"经济宪法"。 在中国,它被称为人权法或"社会基本法"<7>。 每个人都知道,基本人权和公民权利是由宪法规定的。 实现这些权利是民事立法的任务。 在现代中国,保护人权是一个"敏感问题",其讨论有些有限。 现有的私人权利"线"不能被称为富有。 例如,没有土地私有制的权利,土地属于,如果不属于国家,那么一些集体,但不属于公民和法律实体。 公寓的所有权仅限于70年,这是一个人在世界上的平均寿命(71.6岁)<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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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谢鸿飞。 中国社会"基本法"的创建-民法编纂的过程//国家合法性。 2017. N10. 第7页。
<8>参见:龚春子。 关于男性和女性的平均预期寿命//中国统计。 2019. 第61页。
注册在中国非常重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农村地区持有居留证的地位与城市居民的地位不同。 即使在一个城市注册也不同于在另一个城市注册。 例如,一个人在北京生活和工作,在另一个城市或村庄注册,他不能享受提供给北京人的许多福利。 他的孩子重复他的注册,不能在北京的一所公立学校学习。 当然,有私立学校,但不是每个人都能负担得起,这些学校的教育质量可能还有很多不足之处。 对生命或健康造成损害的赔偿金额也取决于受害者的登记。
基于以上,我们可以得出结论,中国没有私法精神<9>。 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国家财产是神圣的,不可侵犯的,而对于私有财产,它说它只受法律保护。 198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载有类似规范。 因此,中国的社会主义制度是建立在公有制的基础上的。 其他形式的所有权在经济中起着次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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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阴天。 中国民事立法编纂的障碍及其克服//北方法理学。 2015. N4. 第38页。
尽管存在影响民事立法编纂和负面评论的因素,但等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通过的时间并不长。 中国很多律师都把现行的民法编纂看作是中国几代文学家实现的希望。 再过几个月,这样的希望就会成真,并引起全世界律师的关注。 然而,许多中国律师并不期望正在考虑的编纂工作能取得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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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沈慧文。 民事立法的编纂--追随中国的愿望:对中国社会科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梁惠兴的采访//国家合法性。 2016. N3. 第34页。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中国民法编纂工作组制定的编纂方案,未来的民法将包括"民法基本规定"、"财产权"、"契约"、"婚姻"、"继承"、"人身权利"、"侵权责任"7个部分。 未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将成为法律界密切关注的对象。 对于俄罗斯和中国的比较律师来说,对两国民法典的共同特征和差异进行了大量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