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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管理信息领域经验的一般方面

Обновлено 09.03.2024 06:16

 

首先,需要注意的是,本节重点介绍了实施外国信息政策建设信息社会的主要方向。

"信息社会"一词被各级外国政治人物广泛使用。 正是在这样一个社会中,世界上大多数领导人都把他们国家的未来联系在一起。 如果这一进程在美国(主要以形成国家信息基础设施的形式),欧盟国家(建立信息社会),加拿大(建立信息高速公路)等发达国家的领导下开始。,那么现在我们可以观察到对这些过程的必要性的大众意识。 世界上许多国家的相关计划证明了这一点-中国,新加坡,马来西亚,菲律宾,挪威,印度等。 在苏联解体后形成的国家中,建立信息社会的过程也在积极进行。 应该指出的是,现代世界发生的转变主要与在几乎所有生活领域引进信息和通信技术有关。 这就是为什么这一进程应该受到监督和指导,以利于整个社会。 国家只能与所有感兴趣的圈子,主要是私营部门一起做到这一点。

因此,自1994年以来,世界上许多国家的国家信息政策的优先方向一直是建设信息社会,特别是发展国家和全球信息基础设施。

这一进程的加剧是由于国际电信联盟(布宜诺斯艾利斯,1994年3月)专家特别大会的召开,美国副总统阿尔伯特*戈尔提出了一项发展全球信息基础设施的计划,并制定了其五项基本原则:

1)鼓励私人投资;

2)促进竞争;

3)建立流动监管架构,以维持科技及市场发展的步伐;

4)确保开放接入所有供应商的网络;

5)建立普遍服务和组织普遍服务。

这些原则是大会通过的《布宜诺斯艾利斯宣言》的基础。 会议决定,全球信息基础设施应包括地方、国家和区域网络。 作为一个"网络网络",它将促进信息、互联和通信的全球使用,创造一个单一的全球信息空间和信息市场。

对规范社会信息领域的外国实践的现代分析使我们能够确定一些领域:

鼓励竞争,打击垄断(主要是国家控制大众媒体的集中);

确保全体人民获得信息和信息资源的权利和技术能力;

尊重言论自由;

保护少数民族和年轻一代在信息领域的利益;

保护国家文化遗产、语言、反对其他国家的文化扩张;

确保资讯保安;

保护知识产权,打击盗版;

打击电脑罪案及高科技罪案;

电子政务的实施;

互联网的法律监管近年来国外信息产业最显着的趋势包括修改以前制定的监管规则:

电信市场放松管制,允许有线,电话,蜂窝,卫星和其他公司在彼此的市场上竞争;

对各种媒体所有权集中的控制减弱。 因此,信息市场及其传播手段存在纵向和横向整合。

在国外,世界上最大的信息公司倾向于合并成大型协会,这些协会进一步控制了市场和大众信息的传播。

这些转变是领先的信息公司对新技术和信息产业监管体系变化所创造的机会的反应。 这个过程是非常动态的,所以在这个问题上落后对任何国家来说都是非常危险的。

保护竞争和打击提供服务的个别制造商或公司的垄断是政府管制的基石。 在电信领域,在国家和州际一级的各种公司的协会在相关当局的许可下是强制性的。 在美国,这是联邦通信委员会和司法部,决定两个或更多公司的合并是否会导致垄断,消除竞争,因此,随着时间的推移,降低商业世界和公众提供的服务的